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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时间:2018-03-12 15:27:00
  ,德安县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磨溪乡曙光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偿款问题。2011年至2016年期间,曙光村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共计47775元,其中36179元入村委会账用于村级日常开支,余下11596元用于修路、计生等账外支出。徐国福作为时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有直接责任。因其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徐国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吴山镇红桥村党支部副书记孙传银侵占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09年,经红桥村三组理事会商量,将部分公益林补助资金放在孙传银的个人名义下,补助款发下来后全额交到小组集体使用。2009年至2016年,孙传银通过少交、漏交的方式,侵占公益林补助资金9844.03元。孙传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款。

  吴山镇红桥村三组组长吴明华侵占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09年,经红桥村三组理事会商量,将部分公益林补助资金放在吴明华的个人名义下,补助款发下来后全额交到小组集体使用。2009年至2016年,吴明华通过少交、漏交的方式,侵占公益林补助资金5810元。吴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款。

  蒲亭镇附城村委员会主任潘金春开具证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11月,潘金春在没有认真审核的情况下为非本村户籍人员杨某开具贫困证明,造成本不应该享受贫困补助的人员杨某,以贫困户名义享受寄宿生补贴625元。潘金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退回。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扶贫工作各项政策要求,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治理整顿,履行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扶贫惠民资金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完善监管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在扶贫资金、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扶贫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德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