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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排除各类隐患 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来源: 时间:2018-06-11 10:05:00

  “要把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通过网上平台留痕,确保全程可跟踪。”浙江省宁波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到北仑区纪委监委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时指出,要对承办人员以及责任领导的办理和审批意见进行全程留痕、永久保留,确保每个环节可追溯、可追踪。

  日前,宁波市纪委监委全面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集中检查和风险评估,重点查找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风险。

  “要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牢固树立安全是审查调查‘生命线’的理念。”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傅祖民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审查调查规章制度,严格制定落实各类预案,及时处置排除各类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把牢安全源头关 

  “工作方案不周密、证据定性不准确、安全评估不到位……”,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某区报批申请使用留置措施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时严肃指出,并予退回。

  这是宁波市纪委监委在严格审核使用留置措施报批的一个场景。

  去年以来,宁波市纪委监委对区县(市)纪委监委报送的使用留置措施,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核、会商、审签”程序进行办理,坚决杜绝出现仓促留置、即兴留置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把好调查安全关。同时,市纪委监委对使用核实性谈话措施的工作预案、对象研判、医疗保障、风险评估也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已有3个留置措施和5个核实性谈话报批或备案被退回,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后才予以审签。

  宁波市纪委监委还先后制定出台《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实施细则》《监察留置场所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核实性谈话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留置措施审批程序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安全全程留痕对账、安全督导等日常工作机制,要求每个案件、每个环节必须对照执行、对照检查、对照整改,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审查调查组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案管室严格落实安全监督责任,联系纪检室对所联系县(市)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严格落实安全督导责任,各责任主体切实理清职责、各司其职、担当尽责。市纪委监委还制定了核实性谈话“五必须五严禁”等制度,全部上墙,时时提醒审查调查人员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安全规范有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第三方24小时监控 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 

  “一会儿来回踱步、一会儿双手敲头、一会儿掩面哭泣……”第三方监控人员朱笙尹从视频中发现被审查调查对象李某情绪有点激动,看上去好像很后悔、很焦虑,于是立即联系审查调查组专职安全员龚沙磊,要求该审查调查组落实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理疏导,确保接下来的审查调查工作安全规范顺利进行。

  “要积极分析原因,面对现实,向组织交代,争取最大的从轻从宽,向前看,这个坎是一定能越过去的……”审查调查组人员对李某进行反复心理疏导,让李某的紧张情绪得以放松,在接下来的讯问过程中,李某如实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宁波市纪委监委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由审查调查组落实专职安全员负责审查调查期间的安全工作,由案管室派员进行驻点监督,开展高频率安全巡查,由第三方人员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从第三方监控日志上看,去年以来,监控发现不按要求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身体检查、给对象使用不规范物品等问题隐患,都第一时间督促审查调查组立即整改到位。

  在审查调查期间,各责任部门对各项安全工作实时登记、全程留痕,形成办案日志、督导日志、案管日志和监控日志等工作台账资料,保证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强化留置场所配套建设 确保综合安全 

  “点烟雾……”,随着一声令下,市留置场所浓烟滚滚。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立即按动报警按钮,留置场所火警声四起。审查调查组人员立即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点,进行初步火灾扑救。与此同时,各楼层疏散引导员马上来到消防疏散楼梯口前,疏散引导楼内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楼外安全地带。

  近日,宁波市纪委监委在留置场所开展了消防应急联动演练,切实提高审查调查人员消防安全、急救意识和应急避险、逃生救护能力。

  市纪委监委注重加强核实性谈话和留置场所配套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人员保障机制,协调市县两级编办、财政、公安等部门,在各留置场所增配240个协辅警,建立勤务专班;对接卫生部门,建立医疗保障队伍,开展急救培训,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加强与消防、电力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开展安全检查、防灾演练,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同时,还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业务培训32批次,累计1520余人次参加,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去年以来,宁波市纪委监委共对120人次进行核实性谈话、对43人采取留置措施,既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也保障涉案人员安全,做到“双安全”,实现“零事故”,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宁波市纪委监委)